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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选优秀毕业生重视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

作者:日期:2006-06-12 00:00:00浏览数:

本报讯(记者 和风):日前金年会金字招牌信誉出台《金年会金字招牌信誉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》。根据这个文件规定,学校每年按毕业生总人数的5%推荐评选校级优秀毕业生,省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在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。除了对毕业生思想政治、道德品行提出了严格要求外,《办法》特别重视毕业生的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。丽日,要求毕业生学习勤奋,学业成绩优良,各科(包括考试、考查科目)均未补考(实行学分制的,无重修课程),毕业论文(或设计)优良;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,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、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能力;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和其它公益活动,达到《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》,身体健康; 能正确处理个人与国家需要的关系,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。根据规定,优秀毕业生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:1、被评为省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(含优秀党、团干部,下同)一次(含)以上。2、荣获校级奖励(由学校下文表彰的)二次(含)以上。3、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,成绩显著,并曾获得部、省级奖励。

《办法》规定了优秀毕业生的程序,首先,由班级提出推荐对象名单;部(系)对班级提名对象必须广泛征求任课教师和学生的意见,并逐一进行全面考察,按照择优原则,确定推荐对象,并在本部(系)张榜公示至少一个星期。经审查批准的校级优秀毕业生和省级优秀毕业生,分别由学校和省教育厅颁发《优秀毕业生证书》。对校级优秀毕业生和省级优秀毕业生,给予物质奖励。对于同时获得校级和省级表彰者,只按最高级别奖给予奖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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